养老社区的规划问题、规划原则和设计建议
作者:周燕珉,林婧怡     来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3.4 服务配套设施
        在养老社区的服务配套设施规划方面,与老人相关的有以下几个要点。
        3.4.1 配套设施宜按类型进行合理分区
        养老社区的配套设施应注意动、静分区和主、次分区。一些大型、常用的配套设施,例如社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健身中心等可集中布置在社区入口等人流集中场所,营造热闹氛围,并要注意与老人居住组团分开,以免声音上的影响。一些可兼顾对外经营的设施(如医院、药店)可靠社区边沿布置,方便社区内外的人员共同使用。

        小型、常用的服务设施宜重复、分散地设置。例如小超市、理发店、按摩店、公共餐厅、医疗服务站等与老人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使用频率较高的服务设施应就近每个居住组团出入口设置,方便老人途经与看到。

        3.4.2 按老人行动能力确定配套设施的位置
        常用服务设施不应超出老人的步行适宜范围。我国老人日常生活中的出行方式仍以步行为主⑨,与出行方式较灵活的年轻人相比,老人更需要近便的、步行可及的配套设施。因此养老社区配套设施的位置 需根据使用频率和老人的行动能力而确定。据一项针对北京老人出行行为的调查,老年人75.5%的出行距离都在2km以内,62.5%的出行时间在20分钟以内⑩。因此笔者建议,社区配套设施与老人居住楼栋的距离不应超过上述范围。当社区规模较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与老人居住组团距离较远时,宜设置电瓶车或班车搭载老人出行。

        医疗服务站点宜就近老人居住楼栋。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因看病而出行的比例会大幅增加。为了保证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能够方便地到达,医疗服务站点距离老人居住楼栋不宜超过1km。这样也能保证在老人突发疾病时,医护人员可及时地作出反应和处理。

4 小结
        养老社区是当前老龄化浪潮下的新兴事物,在开发模式、经营管理和规划设计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探索。综合型养老社区的规划设计有很高的技术含量,需要开发商、设计者掌握全面、系统的知识。在规划时应摆脱一般居住区规划的既定思维方式,考虑老年人群的特殊要求,并在规划布局和建筑功能形式上进行创新。此外,养老社区的经营模式与后期运营管理要与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做好灵活应对的准备,实现多元化发展。

        注释(Notes)

        ①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2011-09-17。

        ② 建设部. GB 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4。

        ③ 建设部. GB/T 50340-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2003。

        ④ 哈尔滨建筑大学. JGJ122—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1999。

        ⑤ 总务省统计局.高龄者人口及び割合の推移(昭和25年~平成22年).http://www.stat.go.jp/data/topics/topi481.htm。

        ⑥ Wan He,Manisha Sengupta,Victoria A Velkoff,et al.65+ in the United States: 2005. 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2005:10。

        ⑦ 以北京999急救中心为例,其急救反应时间平均为10分钟左右,而上海中心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为12分钟,因此建议在距离养老社区10分钟车程距离内应有医疗急救站点或医院。

        ⑧ 布拉福德·珀金斯,等.老年居住建筑.李菁,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⑨ 张政,等.北京老年人出行行为特征分析.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07(12)。

        ⑩ 同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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