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产业的培育之路
作者:蔡成平     来源:新浪网

对任何社会而言,养老都是沉重的负担。但正所谓危中有机,正遭遇全球第一波老龄化浪潮冲击的日本,已将养老发展成了极具活力和市场前景的巨大产业,业内普遍认为,未来的市场规模和潜力之大实难预估。

  笔者就日企今后在华发展前景询问过多位日本政商界名人,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汽车、家电等传统制造业或许将日薄西山,但在环保节能以及养老等领域,可大有作为

  日本生命保险基础研究所预测称,中国2040年的老龄化率(注: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率)将超过21.8%,接近日本2011年的水平。但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届时仅老人护理市场规模就达100万亿日元,远超过日本。

  从现实来看,当前中国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开发仍进展缓慢,整个养老产业则被称仍处于沉睡阶段。在如此庞大的老年需求,及潜在商机的吸引下,日本企业已开始悄无声息地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开始试水、探路(详见拙文《日本护理企业抢占中国养老市场》)

  何为养老产业

  在日本,存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顾名思义,养老事业主要指由政府主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事业,整体上是非营利性的。日本为此还颁布了众多法律来确保其公平、公正。

  与之相对,养老产业则多为民间资本经营的面向老年人的营利性事业。在日本,养老产业主要分为六大块:老年住宅(收费型老人公寓、老人集体住宅、昼夜看护服务旅馆等)、老年金融(终身险、看护险、特殊医疗保险、养老金代管等)、家政服务(家务、保健护理、登门洗澡等)、福利器械用品(疗养床、轮椅、拐杖、多功能便池等)、文化生活服务(老人旅行、老人大学、体健等)、其他(老人生活用品开发、销售)

  总体而言,养老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并对上下游产业具有带动效应。老龄人口的增加无疑会拉动医疗卫生、休闲保健、托管托养、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信息咨询等老龄人群服务需求的增长。

  不管是养老事业,还是养老产业,其最大的课题仍是护理问题。日本在199712月制定了《护理保险法》,并从20004月起实行护理保险制度。护理服务分为居家护理服务和设施护理服务两大类。仅居家护理服务的种类就多达14种。

  护理保险的实施,让日本利用护理服务的人数骤增。企业、医疗机构,农业协会、NPO等各主体的参与,也使得日本护理市场在竞争中不断扩大。据统计,日本护理产业吸收的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社保领域,仅家庭护理员就已达到40万,将在护理设施工作的人计算在内的话,护理从业者将超过100万,这一规模超过汽车产业的员工数。

  养老产业何以兴起

  目前,日本方面盯准的主要是以中国先富阶层为对象的高端养老市场。整体上尚蹒跚学步的中国养老产业应如何拓展,养老产业模式应如何构建,都还很不明朗。

  反观日本,早在1950年代就开始为养老做准备。1950年制定的《生活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责任、无差别平等、最低保障等理念。据此,日本政府遍设养老院,重点救济无依无靠的贫困老人。19581959年又相继出台《国民健康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确保养老、医疗实现全民覆盖。这些举措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安定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意味着日本的社会保障从救助走向保险(详见拙文《日本通往最适宜养老国家之路》)

  1963年,日本制定颁布《老年人福利法》,这是福利六法体制(注:指儿童福利法身体障碍者福利法生活保护法精神障碍者福利法老年人福利法母子及寡妇福利法”)的第五部法律,也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项法律,被誉为老年人宪章

  这一法律确立了日本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框架,其提出的基本理念就是要尊敬老年人促进老年人自觉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机会,并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有增进老年人福利的责任。

  经过这一系列的积累铺垫,1970年代,日本的养老产业开始兴起。在当时,整个日本社会开始走向老龄化。仅靠养老事业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于是民间资本被鼓励参与养老领域。

  1974年,日本厚生省(注:现厚生劳动省)公布收费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对养老机构的属性、设施标准、人员配置、服务标准和优惠贷款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养老机构每年都需向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报告,接受其行政指导和监督。

  这一规范的提出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但仍然未能有效地杜绝商业利益驱动下的市场混乱,当时的日本一度出现养老机构乱立、养老产品乱开发的局面。

  为此,1980年代,日本政府不得不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开始导入银色标志制度,成立由消费者和厂商代表及学者等组成的银色标志认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老龄产品和服务及其厂商进行认证,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到了1988年,社会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更加旺盛。为此,日本政府对社会福利及医疗事业团体法进行大幅修改,为民间兴建或经营具有医疗、看护功能的福利设施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并给予税收优惠。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政府的此些举措,无疑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

  1994年,日本的老龄化率超过14%,正式迎来所谓的老龄社会。同年3月,日本老年社会福利展望恳谈会发表《21世纪福利展望》,提出应建立尊重老人意愿的以自立为目的的利用型体系。同年12月,日本政府出台影响很大的新黄金(1390.00,-2.00,-0.14%)计划,即新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这一“10年战略主要包括充实地区服务、支援老年人自立、综合实施痴呆症老年人对策、促进社会参与等内容。

  同时,以护理社会化为目标,1997年制定《护理保险法》,第一条即规定:随着年龄增加,身心变化带来的疾病需要护理,……制定护理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民的保健医疗水平,增进社会福利

  199912月,日本厚生省、大藏省(注:现财务省)、自治省又共同制定《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政策的方向》,被誉为是黄金计划21”。这一基本方针规定:要建设充满活力的老年人形象;维护老年人尊严;支援自立;建设互助地区社会;提供利用者满意服务等。

  至此,日本的养老产业基本上蓬勃发展了起来。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日本老龄化的日益严重,日本的养老产业也随之水涨船高,目前已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之一。

  但即便如此,日本的养老产业养老事业也仍然处于无法完全满足养老需求的状态。就拿最基本的老年人专门护理人才——“介护士而言,一般都必须修完13门必修课,并通过介护士统考后才能拿到资格证,然后在统一法律规范下持证上岗,但目前约50万名介护士,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介护士匮乏正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过,与之相比,中国的养老不论是法律建设,还是政府及民间资本的参入方面,都严重滞后。按照目前的应对节奏,根本无法迎接快速老龄化的挑战。未来如何养老,将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德摩克里斯之剑。在借鉴日本等国经验的基础上,如何结合自身国情,尽快探索出中国的养老之路,恐怕已成中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作者介绍: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著有《柳井正与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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