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社区的规划问题、规划原则和设计建议
作者:周燕珉,林婧怡     来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3 养老社区的规划原则——以综合型养老社区为例
        长期以来,笔者一直针对国内外养老社区的开发模式和规划设计展开研究,多次赴美、日等国家及在国内参观调研,与许多国内的开发企业有过接触,对其养老社区项目进行过咨询,并完成了一些实际项目的规划设计。在这里笔者尝试以综合型养老社区为例,对其规划设计原则进行总结,希望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同探讨。

        3.1 选址与规模

        3.1.1 选址要考虑三大因素
        综合型养老社区的选址应当考虑三个影响因素:环境、交通和配套。从笔者对北京市养老机构的调查可以看出,一些较大的综合老年社区通常靠近城市周边的城乡交界处,或者毗邻景观资源,其位置既有相对宜人的居住环境,又有城市快速路或轨道交通能够方便地到达。一些养老社区为了方便老人出行和亲友探望,还专门设置班车往返于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车站之间。

        在养老社区的周边配套中,医院对于老人来说最为重要。社区附近10分钟车程⑦内应有医院或急救站,以解决老人的就近医疗和突发疾病等问题。另外,养老社区还可以与周边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在社区中设置医疗救助站,以便在老人有突发性疾病的时候可以迅速地进行处理。以北京太阳城为例,其社区内设有北京市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站点,专门为社区老人服务。

        3.1.2 建设规模宜有所控制
        养老社区的建设规模不能过大。目前笔者所接触到的综合型养老社区用地面积从几十亩到几千亩都有,预想居住人数从几百人到几万人不等。对于超大型养老社区或“老人城”等笔者并不提倡,因为这不利于老人与外界的联系。以美国CCRC连续照料养老社区为例,其用地规模通常在80到300亩之间,所包含的居住单元在100到400个左右;个别大型的CCRC占地面积会超过300亩,居住单元在400个以上⑧。而我国目前想建造的养老社区的规模远远大于美国和日本。养老社区应将居住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我国由于老年人口总数大,一定量的大型养老社区必然会出现,此时可以通过组团化的布局方式将居住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增强居住环境的亲切感(图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指出普通的居住组团规模在1000到3000人左右,笔者建议养老社区的组团规模应更小一些,并宜采用多层的住宅形式,例如健康老人的居住组团可以在500到1000人,需护理老人的居住组团为150到300人左右。一方面老人的行动能力有限,过大的居住组团不利于其外出活动,也不便于社区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人到老年后记忆力和认知能力有所衰退,对于居住环境和周围人群的辨识力下降,并不能够记住太多的邻居,紧密相处。因此养老社区的组团规模应当较小,以便使老人能够更好地熟悉周围的居住者,获得对社区的归属感。

        3.2 道路与停车组织
        养老社区的道路系统应与普通社区有所区别,除了要保证“顺而不穿,通而不畅”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重点考虑人车流线组织和停车场地设置两方面问题。

        3.2.1 分开组织人车流线,保证车辆就近停靠
        养老社区既要保证人车分流,又应做到就近停车。人车分流的目的是保证老人在社区内能够安全地行走,不会受到机动车的干扰;就近停车是为了让车辆在必要时可以停靠在楼栋出入口附近,接送行动不便的老人、搬运家具等重物以及紧急时停靠救护车等等。

        社区内的主要车行道应串联各个组团,步行道路应尽可能呈环形接通。社区内各楼栋和设施之间最好能设置带遮蔽的连廊(图5),以便雨雪天气时老人仍可安全出行。目前一些养老社区的规模较大,老人从居住组团到公共服务设施的距离过远,不利于老人的生活,不得不这样时应提供社区电瓶车等搭载老人出行(图6)。
[1] [23 [4] [5
设计探讨
资讯推荐
专题推荐
观点推荐
机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