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陈宇 演讲实录     来源:新外建 CCI
 


6——洛克菲勒中心

 

三、城市综合体——“城中之城”

1.         城市综合体的本质特点

        刚才我们对历史做了一个溯源和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城市综合体其实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晶。可以说全世界的城市综合体水平可能跟我们国内建得任何一个四线城市的城市综合体水平相当,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综合体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那么,大家这么一窝蜂地上城市综合体,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细考虑过,这样一种规模巨大的建筑对中国是不是合适。前面我们讲完了历史,现在我们应该从城市的本质谈起。

 

        说到城市,它最早的作用就是防御和交易。在冷兵器时代,筑城主要就是为了防御。留到今天的一些欧洲城堡,当初其实就是为了防御,因为生存权首先是第一位的。其次是为了交易,因为防御形成了一个点以后,交易就自然形成了。就像中国的一些边疆,其实就是因为兵寨和兵营驻扎在这里,路过的商人就会在这里歇脚,干脆也就在这里交易,这样也就形成了商业和城市。随着科技的进步,特别是武器的进步,城市的防御功能已经没有意义了,失去了它的作用,留下城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为了交易或者交流。所以说城市的本质是一个汇集了资源、资金、信息与外界充分交流的空间。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要体现它的都市性,以及它最主要的属性——开放性。只有开放才能促进资源、资金和信息在这里交流。如果说一个相对封闭的城市,或者说这个城市的功能比较单一,那这种开放性必然受到限制。就像美国的一些制造业城市为什么会衰败?就因为它的开放性不够,它可能只是在制造业方面有一个内部的开放,但并没有向所有的业态所有的资源进行开放,所以就有可能带来衰败。上海的商业高度集中,它的开放也能够达到这种集聚程度,如果户口放开,以后还会有更大的发展。

 

        这个开放性让我想起了读书时念的城市规划史,当中有说到两个著名的宪章。实际上这个宪章是当时世界建筑师大会形成的一个报告,类似于决议式的文件。其实我们国内也搞过“北京宪章”,但那个几乎没人记得住。城市规划史上的两个很重要的宪章,第一个叫“雅典宪章”,第二个叫“马丘比丘宪章”。马丘比丘是秘鲁的一个城市。“雅典宪章”的核心看法是城市需要功能分区,要把城市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或者政务区。而“马丘比丘宪章”的核心内容就是批判雅典宪章,城市分区把城市搞坏了,形成了空心城市、碎城,很多城市的CBD晚上就没人了,而居住区就是晚上回来睡觉的,所以城市不能这样,城市要混合,要交流,这是马丘比丘宪章的核心。虽然它们是矛盾的,但是它们有着同样的目的。这两个宪章都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交流效率,因此这两个宪章都没错。“雅典宪章”为什么要分区?是为了降低同一功能的交流成本,提升交流效率。而“马丘比丘宪章”也没错,因为功能分区太明显,太各自为政,因此不同功能之间的交流成本又提高了。也是为了降低交流成本,只不过“马丘比丘宪章”的成本不是指在同一功能区,而是指不同功能区之间的交流成本。这些就说明了城市留到今天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为了交流。

 

        城市规划的核心是要降低交流成本,提升交流效率。而不同的城市,其实代表的是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两个宪章都没错,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可以说不同的城市规模,它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大城市,它的问题可能就是因为不同的功能分区造成分区之间的交流成本过高,所以规模过大的城市分区会带来同类活动效率的提升,但却很有可能带来不同类活动之间转换成本更大的提升。而如果是规模较小的城市,就可能是不同类活动的交流成本比较低,但是同类活动之间的交流成本就会比较高。我说这些有点拗口,但其实都是指向哪里更适合做城市综合体的问题。城市综合体,就像我前面说的,用得最多的一个描述就是“城中之城”。作为把一个城市所负担的几项功能集约化地组织在一起的建筑,就叫做“城中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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